成都市气象局是四川省成都市政府主管气象工作的工作部门,实行气象部门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,属公益性事业单位。1985年被成都市委、市政府命名为全市首批“市级文明单位”。 2000年,被成都市委、市政府授予“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,并经2007年抽查合格,继续保留 ”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。
成都市区的气象观测记录始于1906年的成都平安桥街的天主教堂。1958年底建成成都气象站;1983年6月,原温江地区气象局与成都市气象局合并,改称成都气象局;1994年2月更名为成都市气象局。
机构职能:
1、依法行使气象行政管理权,承担气象行政执法主体职责;
2、制定并组织实施成都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、计划。负责成都全市气象业务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、管理与运行;
3、负责成都全市大气综合探测、气象信息技术服务系统、基本气象信息加工分析、预测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管理;
4、围绕成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负责向成都各级政府提供防灾减灾、经济建设、社会管理的决策气象服务,向社会公众提供公众气象服务。组织开展全市重点工程建设、重大经济项目开发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、大气污染治理、地质灾害防御、雷电监测预警等专项气象服务;
5、负责成都市政府气象应急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施;
6、组织实施成都全市气候资源开发、利用、保护论证并提供决策依据;
7、负责成都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施;
8、依法履行防雷安全行政管理职能,承担防雷工程设计审核、竣工验收的行政审批以及防雷工程施工资质初审工作;
9、依法履行成都全市升空气球灌充施放的行政管理职能;
10、承办成都市委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交办工作。
联系方式:
成都市气象局地址:成都市大石东路一号
咨询电话:028-87015830